



2016年的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学宪法 讲宪法”,九(2)班同学利用午会课时间进行了宪法的学习和认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班主任冯老师说:如果把法律体系比喻为一棵大树,宪法就是树根,其他法律就是树干和树枝。出生后,首先享有的法定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的权利;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儿童、少年到青年,作为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在自由讨论环节,顾付成同学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张雪辉反驳道: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作为一个中学生应该在宪法日里了解宪法、学宪法,读一读我们的宪法,让它真正走入每一位公民的生活。在后续的活动中,同学们还会利用课余时间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观看直播活动和教育短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冯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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