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对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保留建筑墙面修复项目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地点:常州中吴实验学校内 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保留建筑墙面修复工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邀请招标文件及其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制作、安装、技术指导、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邀请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7.8万元 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参加校园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及顺序 1、投标函(附件三)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一) 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4、授权委托人证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工期(进场所需要的准备时间)、质量方面的承诺及未达到承诺要求的经济罚则。 四、工程质量和工期: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15天(日历天) 五、评标办法: 1、由学校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学校办公室、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按以下办法评审: ①评审小组将依据投标单位的报价、质量、售后服务优惠承诺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因素进行评价,选择合理低价中标单位;投标单位在中标后3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评审小组不向投标人解释中标或不中标原因。 ②当出现最终符合招标方要求的投标单位不满三家的情况下,若评审小组认为报价仍然具有竞争性,可继续进行评标。 ③招标人保留对最低报价单位二次询价的权利 2、无效标书的定义: ①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至时间前送达的; ②发现投标单位相互串标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③投标材料未按规定加盖公章的。 ④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粗制滥造的。 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 ⑥在开标截至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的。 ⑦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 六、投标须知 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会,关于提问及答疑做如下解释 ①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须在招标文件疑问递交时间2018年9月26日17:00前以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交至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二楼办公室。过时则不再接受提问。 ②收到提问学校对提问整理并逐条做出书面答复。 ③建设单位将书面答复加盖公章,在24小时内将答复以传真或图片的形式发给每一个投标单位。 2、定于2018年9月27日14:00在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宿舍二楼会议室开标。 3、踏勘方式:自行踏勘 踏勘联系人:徐建远 电话:13861192383 所有投标人应派相关人员自行踏勘现场,以方便投标报价时能考虑全部因素。 七、清单及要求: 详见附件 注:1、此项目为总价包干工程即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包含项目所有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邀请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服务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等)、管理、劳务、利润、税金、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邀请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2、投标单位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投标人需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工程量进行核实,最终结算不应工程量的变动而变动。 3、如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涉嫌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采购发包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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