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工会,各在常高校、中专校、局属单位及工会: 为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依据《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月活动的实施意见》(常教工〔2008〕20号),大力推进我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广大教职工职业道德素养,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职工中开展第三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师德建设月活动的主题是:争当师德模范,树立师表形象。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教师的形象直接关系着对学生素质的培养。因此,加强师德建设,要求每一位教师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做出表率,以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以整洁的仪表影响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以丰富的学识引导学生,以博大的胸怀关爱学生,不断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不断提升自身的人格魅力和职业素养。 二、活动时间 2010年9月。 三、活动安排 1.认真学习。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别要突出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内容的学习。采用熟读原文、专家报告、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确保学习质量,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做好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深入分析。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一次师德建设大讨论活动。各校要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面向学生和社会广泛征求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职业形象等意见和建议,结合教师自评、互评等活动,深刻剖析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努力打造一支学生爱戴、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3.加强宣传。各地、各校要结合第26个教师节庆祝活动,通过表彰师德标兵、师德先进集体和优秀德育工作者,举行师德报告会、师德论坛、师德建设经验交流等活动,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树立新时代人民教师的新形象。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将在教师节期间表彰第三届常州市师德标兵,组织师德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市巡回报告,继续开展新教师上岗宣誓等活动。 4.落实行动。各地、各校继续组织教职工深入开展“168”爱生行动(即倡导学校每一位教师结对帮助1名困难学生,每学期与所帮教学生开展谈心或家访活动不少于6次,每学期为所帮教的学生义务补课或心理咨询不少于8次)。对学困生、贫困生、留守儿童、外来工子女等弱势群体实行定人帮扶,从心灵上关爱,学习上帮助,经济上资助,生活上照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 三、活动要求 1.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把师德建设月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2.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第三个“师德建设月”活动方案,确定活动的目标和任务,安排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研究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做到目标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措施得力、监督到位。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将在活动月结束后进行一次师德建设工作检查。请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于9月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市教育工会。 二 ○ 一 ○ 年 八 月 十 九 日 主题词:师德建设月 活动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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