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工会,各高校、行业学校、技工院校、直属单位及工会: 为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健康、文明、快乐的生活新风尚,展示教职工团结创新、锐意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教育系统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常州市十佳园丁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教育工会 二、组织机构(大赛组委会) 组 长:潘建中 丁伟明 副组长:惠 方 沈 梅 常仁飞 严维铭 成 员:袁建平 蔡月新 汤 煜 樊仁华 方建新 大赛在组委会领导下进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委会、监审组等工作机构,全面负责赛程安排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工会,由蔡月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参赛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相关单位在职教职员工。 四、比赛办法 1.比赛分专业组(音乐教师)和业余组(非音乐教 师或已有五年以上未从事音乐教学的音乐教师)两个组别。 2.比赛分初赛、决赛二个阶段进行,分别于11月上、中旬举行。 3.初赛后两个组别分别取若干名选手进入决赛。通过决赛最后分别评出专业组和业余组十佳园丁歌手。 五、参赛要求 1.每位参赛选手均演唱一首参赛歌曲,歌曲内容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曲目自选,初赛、决赛曲目可以不同,时间在5分钟内为宜。 2.演唱伴奏碟(CD或MD)由选手提供,也可现场乐器伴奏,组委会只提供钢琴。 3.参赛选手、评委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赛事规则和纪律。如发现有营私舞弊现象,可向大赛组委会和大赛监审组举报。对于违规者将取消比赛和获奖资格。 六、报名事项 1.名额分配。各辖市、区由各教育工会统一组织报名,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每一组别可推荐2—3人参加初赛。各在常高校、行业学校、技工院校、直属单位通过选拔每一组别可推荐1人参加初赛。 2.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20日止。 各地教育工会,在常高校、行业学校、技工院校、直属单位工会组织参赛选手填写首届常州市十佳园丁歌手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于10月20日前送至市教育工会或用电子邮件发至jugh@{域名已经过期}。 七、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发动,并要落实专人做好本地本校的报名推荐工作,让热爱歌唱的教职员工都能有机会参加这次歌手比赛。 此项比赛由市教育工会负责解释。联系人:樊仁华,联系电话:85681358。 二 ○ 一 ○ 年 九 月 十 五 日 主题词:教师 园丁歌手 比赛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21日印发 |